刑事
钱能否要回来?
钱能否要回来? 以下这个能否形成借贷关系的事实?这是当事人打的
1、 收条
于2009年11月收到XXX先生现金十X万元,用于找工作(事业单位),如工作无着落保证于2011年6月底全部退还。
收款人:XXX
2011年6月14日
2 、 借条
今借到XXX人现金两万元整,特此证明,(事办成春节前全部归还)
借款人:XXX
2011年12月18日
以上两个能否成为证据要回钱,他现在说没有钱,出了点事已经清家荡产,暂时没有能力偿还,这人是国家公务员。到法院起诉能否当成证据要回我的钱?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能否要回(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2-05-17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