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签署婚内协议是否必须公正才具有法律意义?是否必须按照格式写?

夫妻双方签署婚内协议是否必须公正才具有法律意义?是否必须按照格式写? 由于我老公动手打过我,为了避免再次受到家庭暴力,想跟老公签署婚姻协议。具体内容是若再动手我老公就净身出户,孩子抚养权归我,并一次性付清孩子抚养费(至18岁)的一半。不知是否可以?是否需要公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qsm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12-15 13: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