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所有权的问题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但有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执行。 我的补充: 2012-05-17 08:35
根据你的描述,房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是共同财产,双方各有一半产权。但已经有离婚协议,且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情况下,房屋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确定产权,应当归男方所有。
也就是说,该房屋目前状态是,理论上女方还有一半产权,但实质上已经没有了。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没有过户的,应当享有。
离婚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合法有效,虽然没有办理变更手续,但依协议女方不再享有房屋所有权。
女方拥有产权的一半。
协议已经归男方,女方就没有所有权了。
已经登记离婚的情况下,协议离婚确定归男方所有,女方不享有该房屋一半的所有权
可以按协议起诉
房子应当归男方所有,女方不享有份额。
你可以电话咨询。
女方有一半的产权
没有变更登记,所有权没有变更,故女方仍享有所有权。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但有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执行。
房屋产权已登记为准,但又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执行。
有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执行 就是说归男方所有
离婚协议中已经处分的,按照协议约定办理
你说的是物权和债权的关系,从物权上是有的,从债权上来说,可以起诉要求过户的。
还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