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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本人一亲属,在江苏常州溧阳,因电话争斗引来一起入室(旅店)斗殴

律师你好,本人一亲属,在江苏常州溧阳,因电话争斗引来一起入室(旅店)斗殴 律师你好,本人一亲属,在江苏常州溧阳,因电话争斗引来一起入室(旅店)斗殴,造成双方(共)四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可凶器是对方带入的,案发后对方逃跑一人,经过警方判定双方都得服法,关押半年,服刑半年,可是刑满释放一年后,当时逃跑的那个行凶者突然出现而且还定了个二级伤残,警方几个月前又一次把我家的亲戚通缉了回去,直到现在都在关押,我就不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逃跑的人还能定上二级伤残吗,一个抗法的人还有什么权利定伤残,这样的案例真是令人心寒呢,各位律师给点光亮吧,在此先谢谢了,因为本人是小市民工作不让接打电话,所以就晚上8点以后才有时间还请律师谅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6-12-14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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