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再审维持终审判决的迟延债务利息怎样计算?
再审维持终审判决的迟延债务利息怎样计算? 请问:终审判决对方单位按月发给我工伤伤残抚恤金,对方向省高院申诉后,2009年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审理期间原判决中止执行。2011年3月中院开庭审理,2011年12月下发再审判决:维持原判。那么,从2009年至2011年12月对方扣发我的伤残抚恤金三万元,再审判决领取后,迟延债务利息应从何时开始计算,怎样计算,法律依据有吗?如果法院不给我执行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我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海洋(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5-16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