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将房子过户给了继子 仅有口头声明 与自己女儿一人一半 如何才能将口头声明生效
1、父母在处理遗产的时候无需经过儿子、女儿的同意,现在虽然产权已经过户在儿子儿媳名下,但如果能证明当初父母将房屋赠与给儿子是有条件的,女儿还是可以对房屋主张权利的;
2、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与是否继承或者获得财产无关。父亲可以要求儿子承担医疗费用,儿子不愿支付的可以通过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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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过户了就很难主张权利了。不过现在夫妻现在会写申明么,不大现实吧。
1、过户就是赠与(不是继承),现在房产已经是儿子的,父亲无权处置。
2、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与是否继承或者获得财产无关。父亲可以要求儿子承担医疗费用,可以通过起诉解决。
3、儿子如果不承担的话,可以考虑根据合同法第192条起诉要求撤销赠与。
想分房子的话,只有把女儿的名字也加上去。医疗费儿子也要承担的。
需要所有继承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