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老师你好!我的事情发生在三年前,我家小孩那时刚好读一年级下学期
您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三方好好协商
你好,建议三方协商。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三方协商。
你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