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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名刚满16岁的男生,中午出校门的时候与高二一名同学发生口角

你好,一名刚满16岁的男生,中午出校门的时候与高二一名同学发生口角 你好,一名刚满16岁的男生,中午出校门的时候与高二一名同学发生口角,然后高二的男生就扬言说要收拾他,下午吃饭时间在学校食堂的时候,高二那名男生带了十多个同学过来殴打他与他的同学共3人,他中午知道会被打,就向同学借了一把蝴蝶刀,想起到威慑作用,保护自己,结果对方不惧怕刀具,还是继续殴打这个男生的头部,这个男生无意识的用刀挥舞想逼退这些殴打他的人,结果伤人了,一人手指中指血管断裂筋断裂,另一人手腕处骨折筋断了,在医院治疗,我想咨询我今天该怎么办,是对方恶意滋事在先的,昨晚上民警说这个定义为故意伤人,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12-1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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