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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朋友一起喝酒,酒后我的朋友看见一个陌生男在撕扯一个女孩!然后我的朋友对陌生男动手打起来

我跟朋友一起喝酒,酒后我的朋友看见一个陌生男在撕扯一个女孩!然后我的朋友对陌生男动手打起来 我跟朋友一起喝酒,酒后我的朋友看见一个陌生男在撕扯一个女孩!然后我的朋友对陌生男动手打起来,我拉架时陌生男子打我之后我动手打了他几下!这个过程中陌生男子的耳朵没事,中途休息了一阵陌生男拽着我朋友要往酒店里去,我怕出事然后就往出拽我的朋友在撕扯的过程中不小心将玻璃门撞裂将陌生男子的耳朵扎破伤口在4公分一下,公安部门给我定了个殴打他人罪,拘留5天处罚金500元,公安部门这样处罚我合理吗?我出来后陌生男子要求赔偿人民币50000元我应该怎么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6-12-12 18: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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