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二户不认识的家庭,租赁了同一套房子开店。并各自签订了租赁合同
二户不认识的家庭,租赁了同一套房子开店。并各自签订了租赁合同 二户不认识的家庭,租赁了同一套房子开店。并各自签订了租赁合同。后因该房纳入拆迁范围,房东就拿着二户人家的营业执照取得了相应的赔偿款。房东这些钱款不肯给租赁人导致租房没能及时搬出,造成房东不能享受10%的奖励。现法院判决:因租凭方一方没钱,另一方具有连带责任必须全额承担赔偿款,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6-12-12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