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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于2015年被广东某县事业单位招聘进来,享受政府发放的人才引进安家费2万元

您好!本人于2015年被广东某县事业单位招聘进来,享受政府发放的人才引进安家费2万元 您好!本人于2015年被广东某县事业单位招聘进来,享受政府发放的人才引进安家费2万元。当初,单位还跟我签订了一份五年服务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一年。现已满一年,安家费早已入学校账,但是单位拖着不转正,是不是安家费也就有理由不发放?如领导故意无理由拖延转正时间(已过两个月),从而继续扣留安家费,该如何处理?单位这么做合法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汕尾)
提问时间:2016-12-12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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