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因为被人打破了头在医院住院治疗以后回家休养,四五天以后感觉头疼的厉害

我因为被人打破了头在医院住院治疗以后回家休养,四五天以后感觉头疼的厉害 我因为被人打破了头在医院住院治疗以后回家休养,四五天以后感觉头疼的厉害,又去医院门诊看医生,医生说这是外伤导致的后遗症,不需要住院,吃药就可以了,请问我在外面的大药房买的补脑药物以后在处理事情的时候会不会被算做治疗费这一块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巩建刚(甘肃-庆阳)
提问时间:2016-12-12 11:4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江晓辉律师

江西景德镇

肖章华律师

江西 赣州

范小华律师

江西 南昌市

李海军律师

江西 吉安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景德镇律师
江晓辉律师 
江西景德镇
已帮助 823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南康黄律师 
江西赣州
已帮助 68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范小华律师 
江西南昌市
已帮助 2543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景德镇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