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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农村农居屋外电线打死人是否要屋主赔偿

农村农居屋外电线打死人是否要屋主赔偿 案情:
1.农居建于20多年前,电线也是建房时架设。因农居处于所在村三四组输电线旁边,且三四组共一个变压器故二根火线(各组一根)一根零线(两组共用);农居住户属三组管辖故由当时村委会(大队委员会)搭线在属三组火线及共用零线上。
2.案发前一天,雷雨大风把三四组的输电线路吹断;第二天,四组村民李某自主与其人(没有专业资质)一起去维修输电线路。当三组的线路修好后,由当时的范某把三组的电闸开启;如果正在维修四组线路的李某被当场电死。
3.后续经法院判决农居的户主需要赔偿死亡人李某的全部赔偿金的10%。
请问热心律师:这样的判决是否合理?
问题:非由户主自行搭设的户外输电线路造成事故,是否需要户主承担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onker……(湖南-怀化)
提问时间:2016-12-11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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