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开发商有权限制商铺的用途吗,有权要求业主应经营限制内容而赔偿吗?
开发商有权限制商铺的用途吗,有权要求业主应经营限制内容而赔偿吗? 关于该商品房经营的有关约定:
(一)若买受人选择普通商铺的:
1、买受人在本商品使用过程中(本人使用或出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等法律规定,对排油烟、排油污、排地面污水、有噪音、有嗅气、有强光、有重大环境污染、会产生不良社会风气、经营危险产品等会影响或危及相邻方的经营行为须进行限制或制止。买受人违反本条约定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消除影响及危害。
2、双方约定,该商品房使用中买受人不得自行或出租用于经营以下范围,具体包括:餐饮(原带有排烟功能,可经营餐饮的商铺除外)、KTV、医疗机构、畜牧家禽养殖屠宰、五金切割电焊、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性产品、经营色情服务或有类似性质的业务。
3、买受人违反本条约定,引起经营扰民或业主强烈投诉的,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消除影响,同时向出卖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卖人因此遭受的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代理费等损失的,出卖人有权继续追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8711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6-12-1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