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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2011年9月生产的高薪妈妈是否可以获得工资和生育津贴之间的补差?

2011年9月生产的高薪妈妈是否可以获得工资和生育津贴之间的补差? 你好,我在2011年9月生产,产假4个月,高薪,至今为止只收到社保给予的每月公司上年度平均工资*4+3000元补贴,合计4万元多,公司未支付任何工资,包括合同规定的车贴等,并在上班后的当月扣除代缴的产假4个月的四金.
请问,产假4个月的工资和社保给予的生育津贴之间的差额数目很大,是否应该由公司补差?
公司如果讲国外在华员工工资计算在内的话,月平均工资在3万左右,2011年是否应该讲外国员工工资计入平均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lyen……(上海)
提问时间:2012-05-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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