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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母亲有两个子女,老伴已经不在啦,老伴名下有一套楼房,已经继承给儿子百分之50

母亲有两个子女,老伴已经不在啦,老伴名下有一套楼房,已经继承给儿子百分之50 母亲有两个子女,老伴已经不在啦,老伴名下有一套楼房,已经继承给儿子百分之50,房子现在还在还房贷,拿不出来房照,为避免日后因为房子有矛盾,要立遗嘱把她名下百分之50%的产权给他儿子,那么这份遗嘱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不公证母亲百年以后生法律效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ice(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6-12-10 13:5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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