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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向您咨询下,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一部分没有编制的人员领导说要辞退

律师您好,向您咨询下,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一部分没有编制的人员领导说要辞退 律师您好,向您咨询下,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一部分没有编制的人员领导说要辞退,然后在这些人中选择了一人作为法人帮忙成立一个私营公司,业务就是这个事业单位原有的业务,事业单位私自讲原有的国家局发的资质变更到了公司,未收回的业务款也转给了公司,公司所有办公设备均属于事业单位资产,公司法人在没有通过任何会议或其他方式的情况下选了两人和他一起做股东,三人没有投资任何资本,刚开始几个月所有支出经费都是用事业单位转过来的收回的大额款,现从事业单位出来的其他人要求公司给股份,法人说公司是他私人的绝不给股份,我认为首先事业单位的这些做法就违规了,不能将国有资产无偿的给个人,应公开拍卖,再者单位就算给也不应该是只给法人他们三人的,应该是给从事业单位到公司的这些人,希望您能给予好的建议,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12-08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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