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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伤能如何评定?我该做些什么?
我的工伤能如何评定?我该做些什么? 我是一名电力检修工,2010.1.14日中午在工作过程中受高压电3.5万KV击中,当时就被单位送进了医院就治,医生诊断为:右手手腕深2度皮肤烧伤,左手因放电手掌心击穿深3度烧伤,右脚第2根脚趾放电深3度烧伤,总烧伤面积占全身1%。由于病情未治好,单位好几个领导在2010.2.8前来我住的医院以各种方式劝我出院以减轻领导的处罚,承认我是工伤但是没有提任何要求,当时我伤势证明我完全不能生活自理,我考虑以后还要在单位继续工作,就答应了,办理了出院手续,出院后单位通过关系让我仍然在住过的医院换药,直到今天2010.3.13,药不用换了,右手手腕皮肤愈合,但不能用力,不能握拳,不能拿重的东西,可以做轻巧的事情。左手手心愈合但是不能弯曲,不能拿任何东西,不能用力。右脚脚趾愈合,走路仍然微痛,不能正常行走,也没有得到单位的任何赔付费用。在2010.3.6单位通知我去签订了一份工伤申请表,我签了,到现在没有消息,打了几次电话都说工伤还没有办好,从我出院到现在单位领导没有来找过我。请问律师:我的工伤能如何评定?我该做些什么?我该怎么做?我能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吗?该找哪个单位呢?怎么办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xn648……(四川-凉山)
提问时间:2010-03-13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