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动迁房屋补偿

动迁房屋补偿 您好 我家的房屋是去年动迁的  当时要了两套房子  一个30平   一个50平  协议规定开发商不按时交工  超期后每个月给我们600元的补偿金  结果超期交工  30平的房子超了6个月交工   50平的房子超了一年交工  
 1,这个补偿金应该怎么算  是两套房子各算各的  还是自30平的房子交工时起补偿金就截止了,还是都按超期一年算? ,
2,如果问题解决不了  我应该先去什么行政部门协商咨询? ,
3,是否有相关法律文件对此做出了规定?   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胖胖123p……(黑龙江-绥化)
提问时间:2012-05-13 14: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张鹏飞律师

广西 南宁

叶霖律师

广西 南宁

黄文坚律师

广西 贵港

梁帅律师

广西 南宁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梧州律师
张鹏飞律师 
广西南宁
已帮助 2211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梁帅律师 
广西南宁
已帮助 472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黄文坚律师 
广西贵港
已帮助 6189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梧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