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关于民工死亡赔偿事宜
关于民工死亡赔偿事宜 2012年5月在山西省某市,建筑工地因龙门架倒塌致使民工重伤,送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包工头工程队没有资质没有相关证件,也没有给民工入工伤保险。民工没有跟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
民工年龄49岁,男。妻子46岁,患有重病(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没有劳动能力。因此事刺激过大,现住医院。大儿24岁,未婚。小儿17岁,就读高中。就是想问这个事是否是工伤,如果按法律来算,应怎样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赵鸿飞(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2-05-13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