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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打架,对方先动手,并且使用桌子与塑料窗框攻击我,我反击,造成对方左眼眼眶淤血

与人打架,对方先动手,并且使用桌子与塑料窗框攻击我,我反击,造成对方左眼眼眶淤血 与人打架,对方先动手,并且使用桌子与塑料窗框攻击我,我反击,造成对方左眼眼眶淤血,眼球充血,门牙折断一颗,这种情况适应正当防卫么,他的情况能构成轻伤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12-07 00:3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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