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家庭土地纠纷vip

家庭土地纠纷 你好:本人零二年十九岁跟父亲兄长从定安县来琼中县承包一块集体土地种植槟榔,前三年生活主要来源靠自己种植木薯,父亲也很少在这边!零五年我成家后产父亲协议把地分成三份,我、父亲、兄长各一份。以后生产生本,生活费三人各自理,我和兄长每人补偿两万元给父亲,有写协议书我跟兄长一份,父亲一份,以后互不干涉,分配时地里槟榔大小数量不一,土地大小不一样,本着公平原则,当时三人都没有意思。户口迁移过来,零五年土地也办理了农村家庭经营权证书,证书分两本我父亲一本,我跟兄长合伙一本!我跟兄长口头约定好地界限,各自管理至现在!因为现在农村土地集体换新土地证,政府测量土地只测量了我自己管理的这块地,父亲和兄长的没测量!父兄主张从新分配,父亲认为功劳是他的,他有权利从新分配。父兄主长要求测量我的土地新证要加放他们的名字!我认为新证只测自己的地,只能放我跟妻子的名字,我可以写协议如果他们的土地有变故导致没有槟榔树了,我可以无偿分我现在经营的一半给他们,但父兄不同意!现在我们有各自的家庭,父兄这样做合理合法吗?我可以主张我自己管理十几年的土地的经营权是我的吗?由于旧证也有我兄长名字,我的地虽然测量了没经过兄长同意新证也办理不了,期待您的宝贵意见,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az明天会……(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6-12-06 18:54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