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敢在上学因为她怕老师在打的脸
建议向学校领导或教育局投诉该教师的违法违规行为。《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建议向学校领导或教育局投诉该教师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