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被领导用铁棍打成轻微伤

被领导用铁棍打成轻微伤 由于工作上的事情和领导发生口角,而后产生技体冲突,接着领导右手拿十五厘铁棍朝我左僻打了二下,左手先动手打了我脸,我右手拿着自行车钥匙朝他脸上打了一下,大概把脸打破了并流了血,过后领导手下的三个班长,一个抱我腰,一个用双手把我右手抓着,另一个又把我左手拉着,这种情形之下,领导用铁棍朝我左头部猛击五下,一直打破头流了很多血领导才停打,后来110警察赶来带到派岀所,各自到医院看病,病厉诊断结果,头部皮肉伤,伤口可见3cm长,并做了CG和手部拍片,无异常,住院观察二天后岀院,对方没受伤,后来派岀所调解,说是轻微伤,请问该如何赔偿我?领导说只赔我医疗费和少许营养费,可我这不是白给他打的,所以不服,领导是否还应承担其它的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CG123……(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05-12 02:21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