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女儿昨天在幼儿园室外活动,意外磕破额头缝了3针,医生讲今后会有点点疤痕
10周岁以下的学生在学校内造成人身损害,学校需要承担过错推定的责任,也是是法律上一开始就会认为学校有过错,除非学校有相反证据,这个证明责任由学校承担。有不明白的可以直接电话过来咨询。
园方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吗?一般很难的。
一般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具体赔偿金额可以协商,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我会帮助你的。
你好,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幼儿园是要负责任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您好,10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推定学校存在过错。需要其自行举证。如果园方无过错,那么您就得责任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