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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为逃避责任注销了原有的执照该怎么办

对方为逃避责任注销了原有的执照该怎么办 我们在2011年8、9月份购买了家电下乡款的电动车,经销商让我们提供资料,说可以给我们补贴。可是后来我们在网上了解到我们所购买的电动车国家最高限价是2700元,扣除国家财政补贴260元,我们应该只付2440元。可是经销商当时实际收了我们3080元。我们找了经销商理论他们不理睬。我们在2011年11月份将此事举报到财政局、商务局等家电下乡牵头单位。就经销商涉及到的骗补、超限价及偷漏税等问题要求查处。而财政局一直在找借口拖延,致使在拖延期间经销商于2012年2月份注销了原有的营业执照,重新办理了新的执照、变更了法人,以此来逃避责任和处罚。而实际经营者仍是原经销商。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ly731……(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2-05-11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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