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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偷窥的精神赔偿

关于偷窥的精神赔偿 律师您好;我爱人因为一时的冲动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在隔壁邻居的厕所旁,晚上八点左右安装的,十点就给人发现了。别人报案了。在安装完的时候什么都还没有看到。拘留了五天。但是现在他们要求赔偿两万的精神损害。电脑经技术员检验没有摄影。请问一下,这样子的要求合理吗?那多少才是合理的赔偿要求?现在是不是国家把这种事情的精神赔偿定的标准为5000--50000呢?非常期待您的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91540……(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2-05-11 16: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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