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我单人驾驶电动车因避让停在人行道的轿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上坡直行时,在三叉口处,突然驶过另一辆载有一名五个月孕妇的自动车,他上坡左转时未减速也未鸣笛提示,同时向左转弯时,也未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待我发现时刹车,但还是不可避免的两车相撞,两车连三人同时倒地。事后,孕妇自行离开说去医院检查。我们两个驾驶人留在原地等待交警处理。待交警到达并现场勘察后,没收两辆电动车后,让我们等待处理结果。孕妇经检查,第二天说暂无碍,需观察两天。事故责任如何划分,民事赔偿如何划分,孕妇赔偿费用哪些是合理的,费用该如何划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elena……(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2-05-11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