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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纠纷

耕地纠纷 83年家中由4个人分地6亩.85年我嫁到这个家后,(户口已经迁到此)分地的4个人当中有3个人农转非.有的转入其他市工作,有的在本地单位工作,后来有父母主持,签订了分家协议.(有分单)我分得其中2亩土地.99年我与村委会签订了第二次土地承包合同(有合同书)现在地已被征用,请问征地款归谁所有.
农转非的三个人有权收回我种了19年的土地吗?
有权撤销我的合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w4949……(河北)
提问时间:2012-05-10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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