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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朋友被别人无缘无故殴打至伤,并于第一时间报案,在当地派出所录完口供后住院治疗

我和我的朋友被别人无缘无故殴打至伤,并于第一时间报案,在当地派出所录完口供后住院治疗 我和我的朋友被别人无缘无故殴打至伤,并于第一时间报案,在当地派出所录完口供后住院治疗,在这期间,和打人者经过友好协商后,对方决定赔付我方一定的费用,我方不再追究其任何责任,并在当地派出所签订了协议书和谅解书,处理此事的民警告诉我们等到结案时会通知我们,可是过了一个星期,派出所要求我们必须做伤情鉴定,说是不做就要告我们诈骗,又说我们为什么要要高于医疗费的赔偿金,对此,我很不理解,我们双方已经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协商来将此事解决了,派出所的也同意了,可是为什么派出所的要这样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6-12-05 13: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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