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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名下还在按揭的车子抵押给别人.签的是借款协议
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名下还在按揭的车子抵押给别人.签的是借款协议 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名下还在按揭的车子抵押给别人.签的是借款协议,协议标明是短借,一个月内归还本金7万和利息,利息填的是不高于银行规定内利息。(他们也知道高利贷不合法)但口头协议是高利贷5分利息。由于逾期未还款,对方私自使用处理车子了(但无法过户)。现在4个月了我们想拿回车子,对方不愿归还,提出要15万才有商量的余地。我们觉得宁愿吃亏支付高利贷利息,但不能接受15万的敲诈。因为这个还款完全不合理。请问我作为车主可以报警车子丢失吗?车子寻回后,我们再进行还款协商支付7万+4月的高利息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卢翠珍(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16-12-05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