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后一方在外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外债,我需要给偿还吗?我们
你好,
1、所欠债务如没用于家庭生活,则不属共同债务,你不承担。
2、如不是共同债务,欠钱方的财产会有影响。
3、你儿子不需偿还。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
儿子不需要换 需要你偿还 如果能证明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可以在还钱之后向他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