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两个孩子,女儿三岁,儿子三个多月,如今老婆提出离婚,我不同意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一人抚养一个
通常来讲,两周岁以下以判女方抚养为原则,十周岁以上以听取孩子意见为原则。至于两到十周岁的孩子抚养权问题,法律之规定了一个原则性规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这种情况就需要男女双方做“加减法”了,需要向法庭罗列自己抚养的有利条件,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