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警出具事故证明书是否还可以复核?复核时是否可以提出测车速?
交警出具事故证明书是否还可以复核?复核时是否可以提出测车速? 各位律师,你们好!
在2012年2月6日,也是大年十五那天11点左右,郑安成男,62岁,骑着老年三轮在成都卫校背后的一条公路上行驶,被后方同向驶来的长安小轿车川A.M4H48撞了。小车右侧大灯以及保险杠完全损坏,右侧挡风玻璃凹陷损坏,小车滑行35米才停下,右轮爆胎,肇事司机没有受一点伤。而老年车严重损坏变形,驾驶座椅以及后座椅脱离车体,人被撞飞,头部撞在挡风玻璃上。经过医生诊断,郑安成脑部受到强烈撞击,脑部有血块,头骨严重骨折,伤势严重,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并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车辆进行了检测,车检报告说肇事车辆车速无法计算,但是咨询了其他车检所说可以测出,而且车速也不低。因为当时交警没有说而且车检报告中也没有提到重新车检的时间限制,导致错过了重新车检的时间。
目前,交警说伤者不能说话只出具事故证明书,交警说出具事故证明书,不能提出复核,只有做出事故责任划分时可以提出复核。是否属实?
交警出具事故证明书是否可以提出复核申请?如果可以,复核申请中是否可以要求提出重新鉴定车速?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oyin……(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5-09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