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我该不该支付家具订单变更的违约金
我该不该支付家具订单变更的违约金 我于今年2月26日在A家具市场的B家具连锁店下了一张3.2万元的家具订单(未签订合同,预付订金1700元),内有床、床头柜、衣柜、梳妆台、书柜、写字台等家具数件,订单上注明6月中旬等电话通知送货。由于家装风格变更,原先定的部分家具(床、床头柜、衣柜等)我不想要了,于是5月6日我联系原先的家具店要求变更订单。商家告诉我说公司已经给我备货了,不能变更订单。于是5月8日我找到A家具市场的售货服务部门,对方告知我需要与商家协商,如果协商不下来需要付订金的30%作为违约金。5月9日,我再次致电B家具连锁店,店员告诉我依据家具行业协会三包规定,我必须付订金的30%作为违约金。
我觉得我不该付这个违约金,我的理由有三点:
1、当时订单上未有明确写明如果违约会承担何种后果。
2、我是做改单,而不是做退单。
3、我定单上的家具都是标准件,而不是根据我的要求做出的定制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heold……(上海-杨浦区)
提问时间:2012-05-09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