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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月份经过别人介绍认识,一月二十八号领证。二月十四日结婚,结婚大包十一万,彩礼一万

2015年一月份经过别人介绍认识,一月二十八号领证。二月十四日结婚,结婚大包十一万,彩礼一万 2015年一月份经过别人介绍认识,一月二十八号领证。二月十四日结婚,结婚大包十一万,彩礼一万。婚前买所有东西五万,剩下的五万以陪嫁的方式带过男方家,后又全部花在男方家,但是没有证据,2016年男方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五万,请问要退还吗?我现在什么证据也没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内蒙古-鄂尔多斯)
提问时间:2016-12-03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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