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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农村民宅装修工在施工现场因自身身体原因从二楼摔落致地面导致死亡责任划分

农村民宅装修工在施工现场因自身身体原因从二楼摔落致地面导致死亡责任划分 本人房主儿子口头委托(未签订合同或协议)无施工资质的农村小包工头翻修农村私房时,有一位工人因自身原因(有疾病隐患高血压头晕等症状),不慎从二楼阳台摔落一楼地面导致死亡,现死者家属提出索赔,包工头不承认是包工,认为是点工。
    本人与该包工头只有口头约定,由其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包括选购建筑材料(如水泥黄沙钢筋等)及施工人员的安排,他手下有一批工人(泥瓦工小工等)专门帮他干活,从包工头处支取工资,即为事实意义上的包工头。但我没有相关证据证明。
   基于以上实际情况,现特咨询对该事件的责任如何划分,我们要担责几分?包工头是否担责?死者本人担责几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lter……(上海-崇明县)
提问时间:2016-12-03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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