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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方与承租方签订演出设备租赁协议,为承租方演出活动。提供设备服务

    我方与承租方签订演出设备租赁协议,为承租方演出活动。提供设备服务     我方与承租方签订演出设备租赁协议,为承租方演出活动。提供设备服务,设备包括,舞台,灯光,LED,以及指定型号打碟机,并且制作了承租方的活动视频内容。协议签订活动具体时间,付款方式等具体活动事宜。为配合好承租方活动的圆满举办,在活动举办前期我方进行大力的准备工作。也推辞其他公司的活动服务。但在活动设备进场前一日,承租方无辜取消活动,告知我方,要求退回预付款。但因自签订合同,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承租方临时取消活动期间,我方已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且也推辞掉其他公司的活动,对此承租方对我方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和我方与合作方的信誉都收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我方该如何问承租方追讨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vid ding(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6-12-03 13:5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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