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后,草场征收补偿费我可不可以分

离婚后,草场征收补偿费我可不可以分 我和丈夫离婚以后对土地没有进行分割,当时丈夫走的时候口头表明地都给我,后我将24亩草场地给丈夫种,这是为了儿子,现草场地征收了,当时离婚时儿子判给他,女儿判给我,现我可不可以要一半的征收补偿费,还有我还种了三十亩的口粮地,我能不能以女儿未成年现上学为由等女儿成年再分这一部分的口粮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mi12……(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2-05-09 11:1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