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97年的债务可否追讨回?(急!在线盼回复)
97年的债务可否追讨回?(急!在线盼回复)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姓李是巢湖无为人,我父母在97年曾借给家中一远方亲戚6500元,其中有5000元的借条中标明是3分利息(利息当时是对方自己定的,因我父母当时也是普通工人,借给对方的钱也是我父母向亲戚朋友借来的并付了利息),另外1500元是最后一次借的,但借条中并未标明利息(对方当时口头答应按之前的利息算),事过几年,亲戚朋友上我家追讨债务,而对方一直不露面,期间,我父母也曾多次找过对方,但对方一直不在家,人在外地,其家人也不透露任何信息,今年我父母得知对方要迁移户口,并通过电话与其沟通,而对方态度恶劣,并以做生意失败为由,拒绝归还欠款。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可否起诉对方?利息是怎么算?本金利息是否能一并追讨回?不知可否起诉对方经济诈骗?能否具体回答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ggpp(安徽-巢湖)
提问时间:2010-03-11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