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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母亲是环卫工人,今早凌晨5点多在眉山某街道正在打扫卫生时
我朋友母亲是环卫工人,今早凌晨5点多在眉山某街道正在打扫卫生时 我朋友母亲是环卫工人,今早凌晨5点多在眉山某街道正在打扫卫生时,被一年约30多岁的女人用榔头敲击头部,致头部六处伤口现已住院接受治疗,想请问该朋友母亲发生的这个突然事件产生的相关赔付等公司是否有责任(有签劳动合同,是否算工伤?)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人应做什么处理和承担什么责任?谢谢各位律师给予帮助解答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朱朱(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12-02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