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是男方婚前购买,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婚后又加的女方的名字
1、按问题所述情况,既然为婚后加名字,则要求分一半是不合理的。
2、上海高院对该种情况房产的分割有相关规定,是在一定份额比例范围内予以分割,会参照结婚时间、离婚原因、过错情况及对房产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确定各自份额。 我的补充: 2016-12-02 18:44
3、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等。
按照房产证,确实房屋一半产权已经赠与给她,不过,你可以委托律师,想办法多分房产
按产权登记为准,具体结合婚姻存续时间、双方贡献程度等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应当依据结婚时间长短、离婚原因、过错大小和双方对房产贡献大小综合考虑来确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婚后加名字,一般来说是平均分割,但是可以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结婚时间长短等,如果家里有亲属帮忙还贷的,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返还给亲属,则客观上可以少分财产给女方,如有需要可进一步来电咨询具体诉讼事宜。
协商不成的,建议诉讼处理,主要看你门结婚时间的长短,双方的过错以及对家庭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分割的份额。可以委托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