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去年5月份去宁波出差时打出租车开车门时碰到人了,当时就送医院了断了三根肋骨

我去年5月份去宁波出差时打出租车开车门时碰到人了,当时就送医院了断了三根肋骨 我去年5月份去宁波出差时打出租车开车门时碰到人了,当时就送医院了断了三根肋骨,当时司机跑了,后来我们协商给了19000,还垫付了点医药费,一共21000,后来找到司机后协商不下来,就经法院了,今年11月份开庭,因为我是外地的没去了,就按缺席审判的,法院也给我打过电话,说我提供不了付款的证据,前两天那个受害者给我发信息要跟我协商,说是法院判了18000左右,我是30%的责任留给我退回了11100.就按一万九算的,当时就想先把11100拿回来也啥都没问,我想问,1万八是不是也要有保险公司赔偿吗,我跟司机是不是应该分保险公司报完的,法院还会给责任认定书吗,我一直没收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6-12-01 21: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