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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5月份去宁波出差时打出租车开车门时碰到人了,当时就送医院了断了三根肋骨
我去年5月份去宁波出差时打出租车开车门时碰到人了,当时就送医院了断了三根肋骨 我去年5月份去宁波出差时打出租车开车门时碰到人了,当时就送医院了断了三根肋骨,当时司机跑了,后来我们协商给了19000,还垫付了点医药费,一共21000,后来找到司机后协商不下来,就经法院了,今年11月份开庭,因为我是外地的没去了,就按缺席审判的,法院也给我打过电话,说我提供不了付款的证据,前两天那个受害者给我发信息要跟我协商,说是法院判了18000左右,我是30%的责任留给我退回了11100.就按一万九算的,当时就想先把11100拿回来也啥都没问,我想问,1万八是不是也要有保险公司赔偿吗,我跟司机是不是应该分保险公司报完的,法院还会给责任认定书吗,我一直没收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6-12-01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