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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号下午17点40分左右,我车在行驶道上正常行驶,有两名女的突然横穿行驶道被我车撞伤
11月30号下午17点40分左右,我车在行驶道上正常行驶,有两名女的突然横穿行驶道被我车撞伤 11月30号下午17点40分左右,我车在行驶道上正常行驶,有两名女的突然横穿行驶道被我车撞伤,我方立刻拨打120.110.和保险公司,我方垫付医药费7600元,今天交警队让定责,是两人的家属去的,可是他们没有拿撞伤人的身份证,他们只拿了自己的身份证,今天又给了他们400元的生活费,我想问问谁的责任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6-12-01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