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大课间被同学踢伤左手中指肌腱断裂责任由谁来负
这是可以要求过错的同学来承担赔偿的
对方、学校及己方可能都要承担一定责任,建议协商处理。如果有保险,直接走保险最好。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你好,对方家长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学校有过错的也承担
要根据具体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