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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与法律效力

生效与法律效力 我们在一份《借款抵押合同》中约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公证产生法律效力。”我认为“签字生效”与“公证产生法律效力”是重复约定,容易引起生效时间混乱,但代书人却称:“签字生效”是对合同的确认,“公证产生法律效力”是合同如果被公证后就赋有公证法所规定的证据效力,请问哪种说法是对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C3879()
提问时间:2012-05-09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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