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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租房时合同上写着我按当地供电局规定交电费,可是收的时候跟我们说什么涨价了,一度电一块五,我们问供电局,供电局工业用电才8角,而且同一幢楼我们楼下都是1元,收我一块五,我们跟他们退房,但是问我收电费的人和签合同的不是同一个人,收电费的说不想住了就退,后来又让我和签合同的联系,签合同的人说不可能退的,现在真的很生气,明白着欺负人,他们这样算违约吗,我有权要求退房吗,要找谁解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蓝澈1314(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5-08 14:20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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