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了,公司还没给我应得的工资,请帮帮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不知道给你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单据是什么时间,在一个也不知道你后来有没有向单位维权过,因此不知道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可以电话咨询13691435556 布和律师
1向劳动部门反应情况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及时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否则,应补齐工资,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两种解决办法: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尽快(在劳动仲裁期内即合同解除日起1年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以便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