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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以实习为由扣押学生身份证,并且在实习期间的劳动所得直接充当下学期的学费。这合法吗?

学校以实习为由扣押学生身份证,并且在实习期间的劳动所得直接充当下学期的学费。这合法吗? 我是一中专的学生。现在还没毕业(还有两年)。学校每年都会以实习为由组织全年级学生到南方实习。由老师带队,身份证等证件被收上去,由老师统一保管(将近半年)。每次向老师索要都被拒绝。而且在实习期间的劳动所得都归学校,名曰抵下学期的学费。结果是集体去实习。挣的钱不是自己的,还往里搭生活费,还浪费了在校学习的时间。我想咨询一下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我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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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23444……(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6-11-29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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