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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

家庭纠纷 我排行家中老三,上有一哥一姐,我母亲刚刚去世没多久,在母亲去世之前我一直在外工作,对老人照顾欠佳,有一年,我去看我住在大姐家的母亲,在我姐夫和姐姐的(无任何人在场的情况下)说服下写下一纸字据,由于过了好几年具体的内容已不记得,大概是我让我姐替我养活我母亲,我给抚养费5000元钱,类似欠条的东西,这不母亲去世没多久,我姐夫管我要这5000元钱我说不给,他说要上法院告我。我想问一下这个字据有法律效力吗?能告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62906……(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2-05-07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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